1、 准备申报材料:
①试点高校和拟设立学习中心(点)单位的申请文件;
②填写《学习中心申报表》;
③双方的联合办学协议;
④可行性报告等;
( 详细情况可阅读 【政策文件】栏目“关于贯彻落实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实施细则”的相关内容).
2、 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“福建省远程高等教育中心”(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十四层)。
3、 福建省远程高等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学习中心的教学场所和硬件系统等,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(可致电0591-87847750咨询)